(一)写于2002年,高二

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

又一次走上回家的旅途

车窗外的风带着熟悉的气息簇拥而来,我尽情的呼吸,好像已经太久没有这样的氧气。一个在外求学的游子,总像花瓶里的花,即使艳丽即使芬芳,可是没有土地可供依靠可供吮吸。

总在怀念故土与去外面世界打拼中徘徊,有时,我问苍天:“为什么要让我出生在这里?既然这片土地已包容了我的足迹,为什么还让我飞离这里?为什么要让我饱受这思乡之苦?”

时间像车窗外的风景,在你不留意的时候离去,恍然间离开家已三年。才知道,“家”是多么厚重的字眼。填写“籍贯”时,总是拿最漂亮的笔体一笔一划地书写,可知那每一笔都是感情的倾注,每一划都是心灵的寄托。

离家越来越近了。那不是城市里干净整洁的公路,那不是穿着时尚新潮的男女老幼。也许那个土坑曾是我跌倒的见证,也许那个伛偻老人还抱着亲吻我幼小的脸庞。那时,怎么也不会想,一个弱弱的小女孩,激情地飞走,又忧伤的回来。

车窗外,坑坑洼洼的马路颠簸得我摇来晃去。田地里,农民在辛勤地劳作着,不,那不是辛勤,那是辛苦,不,那也是辛勤,是无可奈何的辛勤。是谁注定了他们一生脸朝黄土背朝天?恐怕他们都认了,他们说,“这是命啊!”

我不信,我不信命。

突然,心中升起一股斗志,肩上似乎也压上了沉重的担子。这片土地养育了我,我便属于这里。我的青春,我的才华全部属于这里。改变家乡的旧貌,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啊。

一路看来,崎岖的小路,低矮的房屋,粗陋的衣服……仿佛都是这种责任的代名词聚集在我心头,愈演愈烈。当深切的爱化作义不容辞的责任,我知道,我的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来。

(二)写于2007年,大三

每一种情感都经历着时间的漂白,心灵的归属却在故乡。

每一步成长的路都在脚下延伸,路的起点也在故乡。

一步步走来,故乡离我越来越远,也越来越近。远在千里之外,近在笔纸之间。这一篇篇文字正书写着一段段无法割舍的故乡情。

时间就这样悄悄地流逝着,带来了可爱的孩子,争着抢着叫我“姑姑”。时间也无情,带走了风烛残年的老人。妈妈把那个“二八”车子的横梁卸下了,说,“哎,老了,腿都抬不上去了“。我望着她,心里一阵阵痛。村子里盖了很多很气派的新房子,年轻的女人们也都做了时尚的发型,穿上时髦的衣服,铂金、黄金的饰品闪闪发光。路也平整了,人都精神了,故乡变了,变得越来越富裕了。

妈妈说,”你们不在家的时候,只有乐乐(我家的小狗)陪我做伴。睡觉前,它看着我,我跟它说话。每次出门,它都跟在我后面,我把它赶回去,它又追过来。我再一回头,它就假装停在路边,不看我。我一走,它又跟着”。我看着那条可爱的小狗,在我们不在家的时候,是它陪着妈妈度过一个又一个或艳阳高照或电闪雷鸣的孤单的日子。我悄悄对自己说,一定要常回家看看,看看日益年迈的父母。“风欲静而树不止,子欲养而亲不待”,希望它能警示我们每一个人。

(三)写于2013年春节,工作第五年

有这样一个丁字路口,我每次回家下车的地方,早早就望见路口旁等我的妈妈。一个丁字路口而已,这样的路口也有太多,只因为这里通往我的家,这里有等我的妈妈。它便在我心中打成百转千回的情结。这十年来,无论是在百里之内,抑或千里之外,总会和妈妈遇于此,再相拥回家。连同她送我上学等车时冬日清晨皎洁的圆月,都镌刻于心头。

我家的小狗乐乐,恐怕已经死掉了。它可能太老了,瘦骨如柴,又生病,身体开始溃烂,病入膏肓了,正巧来了一个收容病狗流浪狗的人,妈妈不忍心见它痛苦,就送给那个收狗人了。其实,我家还有一只猫——欢欢,它们两个差不多大,欢欢很早就移情别恋别的人家了,谁家有好吃的就去,偶尔回来看看我妈妈,偷吃些肉肉,就又跑了。它又肥又大,油头满面的,俨然一副贵妇范儿。真希望乐乐再投胎转世的时候,变成一只猫吧,好吃懒做尽享荣华,何苦做坚守自己忠诚尽主的狗呢。

这是一个恐归的春节,到处充斥着逼婚的家长。于我还好些,父母没有给我任何压力,我也是过惯了从小到大凡事都是自己做主的生活。我也可以做一套从此稳定生活的计划,实施起来也并不难,只是自己还不愿过这样洗衣做饭,相夫教子,安享夫荣妻贵,承欢膝下,一眼便望到尽头的日子。妈妈有一个旧旧的笔记本,写满了衣服剪裁的尺寸和花样,只是扉页上赫然写着几个字——“勤俭持家”,是的,这是她的行为准则,她无愧于此。而我究竟该带着哪几个字,嫁作人妇,我没有清晰的答案,满脑子还只有自己,自己的需要,自己的梦想。我有一个梦想,今年是实现的最后期限,能否达成,待与他日言说。

妈妈说,“隔壁的三爷爷走了,心脏病”。我在院子里伫立良久,望着隔壁的屋子,昏黄的灯光映着三奶奶佝偻的身影,那间屋子我很久很久没有进去过了,一定还都是各色针剂药水的味道。三爷爷一生行医,我小时候又体弱多病,所以从小就怕他。感冒最厉害的一次,连续打了半个月的针,屁股上都是针眼了,发誓再也不要见到他。可在心中,仍觉得他是驱病除魔的神,甚至是掌控生死的神。

6岁那年,姥姥住在我家,早上起床的时候突然倒下,不省人事,妈妈赶紧将三爷爷叫过来,他只说,“赶紧送医院吧”。那次,姥姥突发脑溢血,走了。凡事三爷爷能治的病,他常说,“在我这治吧,免得去医院花冤枉钱。”

8岁那年,我高烧不退引发脑炎,他用棉签挠了挠我脚心,我当时是知道的,只是难受得厉害,做不出任何反应了。他说,“去医院吧”。那次,我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,差点烧成傻子。

12岁,头眩晕的厉害,他检查不出病因,到了医院拍了片子,做了个手术才好。

后来,医疗体制改革,像他那样有资历无执照的乡医被禁止行医,凡是看病就医都要去卫生所或医院。尽管如此,还是有很多人就近找他看病,只是他越发年纪大了,也看不清楚了,输液的时候也会扎不准血管了。

有些人,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,一种不成文的制度,甚至是一个小时代。一个人的离去,或许是一个小时代的结束。

那间房子,充满昏黄的灯光,连同我儿时的恐惧和敬畏,矗立在夜中央。